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涉县户口在农村的赶紧看了!这10类房屋可能要被回收!

    信息发布者:aotuxiaoaoao
    2017-05-03 10:13:28   转载

     今年底将基本完成,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,确权后对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。是近十几年变化最大的一年,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,房屋建设规范化了,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,农房要回收了!?

    1.jpg

      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,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,国家将加大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。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?

      大家注意了:

      10类将可能被回收的农村房屋

      1、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。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。

      2、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。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,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,在不修缮的前提下,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。

      3、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。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,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,但不允许翻修,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。

      4、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。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,不得超过300平米,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,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。

      5、一户多宅的农房。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,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,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,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。

      6、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。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,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,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,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。

      7、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。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,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,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,一经查实予以回收,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。

      8、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。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,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。

      9、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。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,不被国家允许,一经发现予以回收。

      10、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。这种情况比较少见。

     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新政策下,十种将可能被回收的农村房屋,这些农房的户主将失去房屋所有权,老家有房子的朋友们要注意了!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